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特点,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洛阳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15611273688反馈意见。
外国语与国际传播学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