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石沁庭等55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被公示人员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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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10月23日
(一审:曾坤 二审:陈超 三审:林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