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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部稿件编辑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5-10-16点击次数:字号:T|T

收到稿件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编辑加工。

一、审稿。采用三审制,责任编辑初审、学报编辑部主任或副主任复审、主编终审。审稿的内容包括政治性审查、科学性审查、创新性审查、标准化与规范化审查等。

二、编辑。对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精心编辑加工,做到观点明确、说理充分、结构严谨、文字简练、引文准确、格式规范。

责任编辑对负责的稿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编辑加工:(1)推敲确定文章题目及文章类型;(2)修改确定摘要、关键词并确定英译问题解决方案;(3)检查审定参考文献,注释的规范性、完整性,必要时与作者联系,协商修改方法;(4)对知识性、技术性错误进行修改;(5)对文章的逻辑、语言、标点、符号、数字、字母、单位、公式、图表等进行审订、校正;(6)对其他有关问题如作者简介、基金项目等进行审查了解,补齐缺项。

三、校对。稿件校对实行三校制。一校由责任编辑承担,二校由其他责任编辑承担(交叉互校),三校由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或副主编交叉承担。编辑室主任、副主编在三次校对后进行通读检查,对稿件做最后把关。执行编辑应参与全面校对,如审校封面、目录、文题、摘要和关键词等。校对差错率控制在《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要求的范围内。三校样经主编审核签字后方可交付印刷。

四、印刷。对承印机构提出严格的印刷、装帧质量要求,严格质量验收,确保按时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