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 号)和《洛阳理工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2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要条件
1. 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情况。
2. 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继续教育学时符合学校要求。
3. 任职年限及考核符合学校要求。
4. 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职称,应按学校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和社会实践锻炼经历。
5. 教学工作量应符合学校相关职称评定要求,且承担过论文指导工作。
6.教学质量考评或教学竞赛获奖应符合学校相关职称评定要求。
7. 任现职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CN以上)。
8.教科研业绩满足学术水平评价的最低要求。
9. 用于必要条件的教科研业绩不再计入评选条件。
二、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选条件
分类 | 序号 | 内容 | 细则 |
一 教学工作 | 1 | 教材 | 1. 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申报副教授撰写5万字以上,教授6万字以上)部/20分 *2. 正式出版的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部/10分 3. 此项最多计3部。 |
2 | 教学质量工程 | 1.省级教学质量工程,依次为150分,130分,110分,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40分,30 2. 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依次每项加50,40,30,20,10,10,10 3. 申报高级职称限前三名,中级职称不限名次 |
3 | 教学技能竞赛 | 1. 获得省级一等及以上奖100分/项 2. 获得省级二等奖50分/项 *3. 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20分/项 4. 此项只计最高等次1项 |
4 | 指导学生竞赛(限第1指导教师) | 1. 科技竞赛:国家级 A 类三等以上或 B 类一等以上奖励每项计50分 *2. 科技竞赛:国家一等奖(B类);获得国家二等奖(B类)、国家三等奖(A类)及以上奖励每项计2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C类)或省级一等奖(A类)及以上每项计1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C类)或省级二等奖(B类)或省级三等奖(A类)及以上每项计10分;获得省级二等奖(C类)或省级三等奖(B类)每项计5分;获得省级三等奖(C类)每项计3分;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3. 科技创新:国家级每项计50分;省级每项计30分;校级每项计10分 *4. 学生参与教师教科研项目(需有证书),20分/项,此项最高不超过40分 |
5 | 现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实验室主任、产学研主任 | 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正副职)、教学秘书、科研秘书、产学研合作负责人满1年计10分,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
6 | 论文指导
| 聘期内近5年未满额承担论文指导的扣2分/年,此项最多扣10分 |
二 教科研成果 | 1 | 论文 | 1.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在我校认定的A类社会科学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每篇150, 最多300分 2.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被我校认定的C类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学校认定的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EI收录期刊每篇80, 最多200分 3.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每篇30,最多75 *4.CN期刊论文每篇5分,此项最高计12.5分 |
2 | 著作 | 1. 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申报副教授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译著10万字以上;申报教授本人撰写 万字以上,译著12万字以上)部/20分 *2. 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翻译10万字以上)部/10分 3. 此项最多计3部。 |
3 | 项目 | 1.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教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申报教授限主持,副教授限前3 名,讲师限前5名,依次为150分,130分,110分,90分,80分。 2.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级教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申报教授限前3名,申报副教授限前5名,讲师不限名次,在省级基础上依次加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 项,申报教授、副教授需要有15万以上相关经费到账,每项30分,最多计60分。 *3. 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限前3名,依次为20分、6分、3分。 *4.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限主持人,并有相关经费到账,30分/项,最多计40分。 |
4 | 奖励 | 1. 省部级一等奖,依次为180分,160分,140分,120分,100分(不限名次) 2.省部级二等奖,依次为150分,120分,95分,75分,60分(申报副教授及以上限前5;其他不限名次) 3.省部级三等奖,根据排名递减,依次为120分,100分,65分,50分,40分(申报副教授及以上限前3,其他不限名次) *5. 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校级限前2名,地厅级限前5)依次为一等奖60分,50分,40分,30分,20分,二等奖 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三等奖40分,30分,20分,10分,5分 |
5 | 经费 | 引进经费,纵向与横向,负责人1万元计10分,超出部分累计,单笔一次性到账不足1万不计入分数中,副高200万封顶,正高300万封顶。 *中级职称评审以到账计算得分,100万封顶。 |
三 直接推荐 | 1 | 引进经费 | 50万元/人/年或聘期内累计引进经费150万元 |
2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以学校名义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五名有效,需学校科研处认可) |
3 | 获奖 | 以学校名义获得省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有效) |
4 | 指导竞赛 | 聘期内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二等以上奖项A类1项或B类两项以上 |
备注:
1.带*只适用于中级职称推荐评选。
2.同一成果取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
3.所有成果的认定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并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证明材料。
4.直接推荐条件需在满足省、学校相关职称评定条件上进行。
5.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遇争议或方案以外情况,由外国语与国际传播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商议决定。
外国语与国际传播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