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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理工学院机关行政人员定岗定编方案》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4/02/21 09:48:48    浏览:

院属各部门:

《洛阳理工学院机关行政人员定岗定编方案》已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洛阳理工学院机关行政人员定岗定编方案

2、机关人员编制计划表

3、系、()教务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4、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一

洛阳理工学院机关定岗定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以打造节约型、高效型院校为出发点,逐步建立与洛阳理工学院发展相适应的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既要保持稳定,又要着眼于未来发展。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报务质量,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2、基本要求:树立以人为本、量才使用、用人所长的观念,坚持民主、公开、平等,坚持应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求。以定编定岗定职责为基础,着眼于充实教学科研以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一线骨干,着眼于顺利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按需聘任。

二、总体原则

1、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在两校区同一部门合并后的总人数基础上只减不增,不进行跨部门间人员调整。

2、按平均比例压缩科员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

320107月份以前退休的人员不占所在单位编制。

4、除两办、保卫处所设的非管理岗位外,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工勤人员。

三、基本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人[1999]16),全校党政管理工作人员编制原则上控制在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12-15%,我院党政机构人员编制暂按全院事业编制教职工人数的10%左右控制。我院现有事业编制教职工1600人左右(2008年新进人员),考虑到我院目前两校合并的实际情况,暂以170作为机关行政管理干部总编制数,另设工勤人员编制21人,教师编制4人。

四、安置转岗人员的原则和方法

为做好这次定编定岗工作,学院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由转岗人员个人和用人部门进行双向选择。

1、鼓励机关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机关各部门应做好动员,并为申报人员提供便利。学院为待转岗人员提供15~20名教师和辅导员编制。

(1)机关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者,或具

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可以申请转为专任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2)具备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热爱学生管理工作者可申请辅导员工作。

2、部分人员可到各系()办公室担任教务员工作。学院为机关待转岗人员提供10名系()教务员编制。

()教务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熟练的办公自动化能力。有相关学科知识背景者优先。

3、部分人员可以申请到图书馆从事图书管理工作,学院为机关转岗人员提供105名图书管理员编制。

从事图书管理员工作,必须具各大专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强。

4、相关人员可到后勤服务集团工作。学院为待转岗人员提供8~12名后勤服务集团工作人员编制。

五、实施步骤

1、院党委确定全院机关行政人员编制总数和机关各部门编制数。

2、人事处公布定岗定编工作方案和各部门编制数,公布机关转岗人员安置的岗位。

3、符合辅导员、教师任职条件的可选报辅导员或教师岗位。

有关人员可从学院办公FTP人事处文件夹中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报原部门和接收部门(选报辅导员岗位的到学生工作部,选报教师岗位的到所选系部)负责人签字审批,然后由个人或接收部门将获得批准人员的表格交人事处审核。人事处报相关领导研究确认后向用人部门、原机关部门和个人下确认函。申报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未获批准者,可继续参加本部门聘用和其它转岗安置工作。

4、机关各部门根据学院下达的编制数,确定本部门聘用人员和待转岗人员,并将结果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

5、用人部门(各系部,图书馆,后勤)和机关转岗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各岗位人员。人事处根据用人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6、人事处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下发通知函,有关人员到新部门报到上班。

7、未被聘用的人员交院人才交流中心待岗。

附件二

2008年洛阳理工学院机关人员编制计划表

序号

总编制数

现任处科级干部

科员编制数

工勤人员编制数

1

两办

23

8

4

11

2

机关党委

2

2

0

0

3

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6

5

1

0

4

宣传部

8

5

3

0

5

纪委

4

4

0

0

6

学生处

16

7

9

0

7

离退休工作处

8

6

2

0

8

教务处

17

9

7

1

9

人事处

11

5

6

0

10

财务处

17

7

10

0

11

科研处

7

5

2

0

12

招生就业处

9

5

0

0

13

对外合作处

4

1

3

0

14

国有资产管理处

7

6

1

0

15

审计处

6

5

l

0

16

保卫处

16

5

4

7

17

后勤管理处

11

6

3

2

18

基建处

9

5

4

0

19

团委

7

5

2

0

20

工会

7

6

l

0

合计

195

107

67

21

说明:

1、各部门现任处科级干部中含有本学期干部调整中任命的正处级调研员和副

处级调研员;科员编制数中应含有本学期干部调整中任命到本部门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

2、学生处编制中含3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编制;招生就业处编制中含l名就业指导教师编制。

3201071前退休的11名人员不占该编制。

附件三

关于系()教务员编制的说明

为了更好地为各系()教学科研提供服务,促进管理重心下移,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为每个系() (含工程训练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置1名教务员,现将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1、系()教务员为一般行政人员编制,由系()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在系()办公室办公,由系()安排具体日常工作任务。

2、系()不再设置专职教学秘书,原教学秘书的工作任务由各系()教务员担任。原教学秘书中,具有本科学历和讲师或实验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直接转为相关学科教师或教辅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转为本系()教务员,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3、系()教务员空余岗位可按一定条件从机关行政人员中选拔产生。

洛阳理工学院系()教务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序号

()

()教务员设置

增加教务员

编制

原有教学秘书人数

安置情况

转教务员

转教师或教辅

1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1

0

0

0

l

2

机械工程系

1

1

1

0

0

3

机电工程系

1

0

0

0

1

4

电气工程与白动化系

1

0

0

0

1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1

1

0

1(教师)

1

6

土木工程系

1

2

1

1(教师)

0

7

环境与化学系

1

2

1

1(教辅)

0

8

工程管理系

1

1

1

0

0

9

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1

1

0

1(教师)

1

10

会计学系

1

1

1

0

0

11

艺术设计系

1

1

1

0

0

12

外语系

1

2

1

1(教辅)

0

13

中文系

1

1

1

0

0

14

社会科学系

1

0

0

0

1

15

师范部

1

1

1

0

0

16

数理部

1

1

0

1(教师)

1

17

体育部

1

1

0

1(教师)

1

18

工程训练中心

1

0

0

0

1

19

现教中心

1

0

0

0

1

19

16

9

7

10

附件四

机关各部门定岗定编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核心议题

责任部门

备注

625

1、党委会研究确定各部门定岗定编工作方案

2、党委会确定全院机关行政人员编制总数和机关各部

门编制数。

确定方案

人事处

62671

3、人事处印发备部门定岗定编工作方案和机关各部门

编制数,公布机关转岗人员安置的岗位

4、机关各部门做定岗定编动员

5、机关中符合教师、辅导员条件的人员开始填报申请

表,到对应部门申报教师或辅导员岗位。

准备动员

教师、辅导员选聘

学生处

教务处

各系()

个人或接收部门于71日下午5时前将审批后的表格交人事处人事科。

63072

6、机关各部门确定本部门聘用人员和待转岗人员。

机关各部门定编定岗

机关各部门

各部门聘用人员和待转岗人员有关结果于72日下午5时前报人事处。

7275

7、用人部门(各系部,图书馆,后勤)和机关转岗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备岗位人员。

8、人事处根据用人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转岗人员选岗、定岗(系部科员、图书管理员、后勤服务集团工作人员)

各系()

图书馆

后勤服务集团

个人或接收部门于75日下午5时前将审批后的表格交人事处人事科。

7677

9、党委会研究定岗定编结果

10、人事处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发放通知函,转岗人员到新岗位报到并开始新的工作。

人员到位

人事处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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