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视野,鼓励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推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微专业”人才招生培养工作。现将2026年微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收专业
本次开展8个专业报名工作,具体专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学分 |
1 | 智能驾驶汽车技术 | 智能车辆工程学院 | 16 |
2 | 智能测控与仪器 | 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 16 |
3 | 数智财务 | 会计学院 | 18 |
4 | 智慧营养与健康 |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 16 |
5 | 公务员能力与素养 | 人文学院 | 16 |
6 | 数字经济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6 |
7 | 储能电池 | 能源与化工学院 | 17 |
8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16 |
具体微专业简介见附件。
二、师资力量
微专业负责人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队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报名条件
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后面向学生公布。具体报名条件及招生人数详见每个微专业的招生简章。微专业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课程设置
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最长不超过3个学期。每个微专业开设6~8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16~18学分,每学分一般16学时。
五、教学安排
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提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微专业授课安排在教学周学生的空闲时间,也可集中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各开设学院负责宣传、选拔等。
六、报名方式
微专业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七、证书管理
微专业不授予学位。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学分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的,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可转换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最高上限为2学分)。
教务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