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学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根据《洛阳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实施办法》(校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实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认定制度,在院(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认定方式
认定方式采用集中听课完成,参加认定的教师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参加认定人员分组情况
共有153名教师参加认定,按学科及人数分为6组:
第一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体育教学部
第二组:智能车辆工程学院、电力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第三组: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与土木工程学院、数学与物理教学部
第四组:能源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第五组: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传播学院
第六组: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具体分组名单及顺序安排见附件1。
四、认定地点
各组认定地点:王城校区公共教学楼,第一组AS401,第二组AS402,第三组AS403,第四组AS404,第五组AS405,第六组AS407。
五、认定标准及结果
课堂教学质量认定评价按洛阳理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由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施、教学效益、教学态度、教学风格六个一级指标十四个二级指标组成。学科专家组给出每项得分及总分,并在最后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其他事项
参与认定的老师按分组名单中顺序候场,并于上午8:10,下午13:10前将课件提前拷贝至相应教室。
附件1:
洛阳理工学院青年教师第十三轮课堂教学质量认定汇总表.pdf
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