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助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教办教科〔2025〕24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相关专项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申报对象为我省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省名师培育工程专项申报对象限于2025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2025年度“国培计划”专题培训项目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中小学科学类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和相关高等学校研究人员;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大中小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及研究人员。
(二)申报人(主持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不能交叉申报。
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课题;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二、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
(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如有发表或出版,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将《课题申报书》《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jwcjyk@lit.edu.cn。
联系人:姚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5929020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