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树立报国强国远大志向,努力成长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集体,2026级新生及新生班集体不参评。
二、认定名额和标准
根据各学院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拟评选认定校级三好学生1475名、三好学生标兵35名、优秀学生干部763名、社会工作积极分子684名、先进班集体89个。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三好学生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评定学年无补考记录,在智育素质测评中学业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制作、创新创业、节能减排等有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二)三好学生标兵认定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人选由学院好中选优、择优推荐提名,学生无需另行申报。重点考查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升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并取得优良成绩。
(三)优秀学生干部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学习刻苦认真,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成绩优秀,评定学年无补考记录,智育素质测评中学业成绩不低于75分;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和突出工作业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切实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四)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组织,能够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刻苦努力,评定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合格、无补考记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五)先进班集体认定标准
拥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具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整体学习成绩位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履职得力,成效显著;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活动成效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展现出良好道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评定学年内,全班无一人受到校纪处分、学院通报批评等处理,未发生学校、学院通报的宿舍违章违纪情况。
三、认定程序
(一)学院推荐和公示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5至7人组成的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2.本次评选采用线上审批方式,申请个人或班集体在“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中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流程为“个人/班级管理员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批—学生工作处复核”,学院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加盖相关公章,报送纸质材料。
3.相关部门推荐人选,须事先向学生所在学院报备,征求学院及辅导员意见。由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在系统内调整相关名额后,再行申报。
4.各学院须于11月21日(周三)前完成相关线上审批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提交附件2—6(系统导出打印,填写意见,由辅导员、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lylgxsglk@lit.edu.cn。
(二)学校复核和公示
1.学生工作处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复核,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经复核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确定本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名单,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表彰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获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激励带动更多青年学生向先进典型对标看齐。
(二)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要求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满一年。除三好学生标兵外,其他先进个人荣誉不可兼得。往年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应征入伍退役复学以及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生命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的个人和班集体,可优先推荐。
(四)相关申报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评选推荐省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的考评依据。
附件1.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4.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6.洛阳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标兵推荐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