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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

发布:校长办公室  2026年09月05日 18:24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服务等作用,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工作安排,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征集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原则上应现任或曾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同志2年及以上。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可参照以上条件择优推荐。

二、推荐办法

(一)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在平台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本校专家,每校推荐不超过5人。其他各普通本科高校在平台推荐本校专家,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每校推荐不超过3人。

(二)已担任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进行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推荐专家信息核实后,通过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平台(gdjy.moe.edu.cn/zjtj)进行填报,用户名和密码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一致。各高校完成在线填报后,下载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推荐平台。推荐工作于2026年9月8日18:00前完成。请申报的老师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9月7日之前将电子版提交邮箱:jwcjyk@lit.edu.cn。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65929020。

附件1: 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2: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报名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9月5日


作者: 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