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等 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美丽校园,根据《洛阳理工学院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洛阳理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9〕24号文件,现就报送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人员名单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落实。
一、报送范围及人员要求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明确本单位三类安全责任人员,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职责对应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工作责任人:主要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机关单位为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和监督落实,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2.安全工作管理人:主要为分管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3.安全工作联络员:二级学院安全联络员统一指定为党政办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其他单位和部门为本部门科级干部。安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安全信息传递、相关材料上报、日常工作联络等事宜,确保上下联动畅通。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对照上述人员要求,确定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员,规范填写《安全工作人员名单》,并请各单位于5月15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安全工作人员名单电子版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lylgbwc@lit.edu.cn进行备案。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报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按时完成,后续若安全责任人员发生变动,需第一时间进行报备,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联系人:林珊
联系电话:65929079
附件:安全工作人员名单.docx
党委政治保卫部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