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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校长办公室  2026年04月01日 15:34  浏览:

校属各院部

洛阳市科协就申报第五届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名额

第五届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确定50位被托举人,其中产业发展类30人,学术成长类20人。被托举人按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通过验收后资助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被托举人应具备条件:

(1)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9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主要面向服务我市12条优势产业链发展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3)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主持或主要承担所申报科研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1)托举团队。组建由相同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参与的托举团队,对被托举人的项目开展进行指导。

(2)经费保障。为本项目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支持项目实施。

(3)银行账户。申报单位需开立有可正常使用的、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本项目支持的被托举人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国家级、省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渠道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推荐,我校限额推荐5人。

四、申报材料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项目汇总表。

1.《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每人3册,另单独报送申报书3份。

2.《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2)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除纸质版外,另请提供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和加章PDF版各一套)。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s://www.lyskx.org.cn/下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带回,复印件留下不再退回)

1.附件材料目录,需标注页码;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后科研处提供,申报人无需提供

3.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校内评审阶段无需提供;

4.奖励证书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8.国家高新技术成果研发和引进情况或其他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9.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涉密材料不得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渠道应加强对申报人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密,开具非涉密证明,校内评审阶段无需提供(模板见附件3)。

10.学院党委出具被托举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个人先提交附件4,确定人选后由科研处统一开具廉洁自律证明。公安部门出具被托举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校内评审阶段无需提供。

请各申报院部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以院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23室,不接收个人报送。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 第五届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第五届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docx 

附件4. 洛阳理工学院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初步鉴定意见表.doc



                                                                            科研处

                                                                           2026年4月1日


作者: 科研处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