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结题质量和管理水平,对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C类)、省联合基金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项目类别
(一)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省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
(二)省联合基金项目(如优势学科培育联合基金项目)中由联合资助单位作为依托单位承担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时限要求及所需材料
(一)时限要求:申请结题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结题验收。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所需材料: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报告报送并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其中有经费支持的项目需进行成果登记,具体登记程序详见(附件1)。完成上述工作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并上传《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相关附件材料中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和《成果登记证书》(有经费支持的需要);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集中受理和初审
依托单位集中受理项目的结题申请,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当查阅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结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如缺少《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擅自变更,附件有关材料未按规定标注等)不予受理。
(三)结题验收
依托单位应当根据受理项目所属领域,分别组织相应的学科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各专家组不少于3名同行专家(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不少于 5 名),依托单位专家实行回避。注意:上述评审专家需为主持过国家级研究项目的教授担任,评审专家与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不得为师生关系、科研合作关系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评审后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填写( 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
(二)省基金项目负责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需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通过“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报省科技厅批准或备案。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在项目延展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有限项规定的省基金项目。
(三)项目结题验收后,省科技厅将对项目后续研究情况进行连续2年的跟踪。2年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及时提交该项目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四)除委托结题验收项目外,其他类别省基金项目仍由省科技厅组织结题验收。
四、受理时间
2026年集中结项验收分二批受理:
第一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4月15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备案截止时间:3月31日。
第二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8月15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备案截止时间:7月15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河南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使用手册.docx
附件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格式).docx
附件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docx
附件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格式).docx
附件5: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格式).docx
科研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