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5年度的科研业绩申报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科研业绩量化统计办法(修订版)》(校发〔2023〕4号)执行,科研奖励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版)》(校发〔2023〕1号)执行。申报的科研业绩和奖励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内获得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学术著作、人才、团队、获奖、应用对策、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平台、项目以及引进的科研项目经费等。
一、主要内容
1.申报2025年度科研业绩分。
2.申报2025年度科研奖励。
3.填报2025年度科研成果公报。
4.完成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科研部分)数据采集。
二、材料报送流程
1.科研管理平台信息录入与审核
成果完成人(基本上为项目负责人、文章著作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登录科研管理平台(http://172.16.98.148/),完整录入相关信息。经所在院部科研秘书审核后,由科研处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
2.生成考核批次与业绩分计算
2026年1月1日,科研处生成2025年度绩效考核批次,系统将自动计算各项成果的科研业绩分。
特别提醒:生成考核批次后,再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其对应的科研业绩分将无法计入2025年绩效考核。
3.个人业绩分确认与提交
老师登录科研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绩效考核-我的考核”页面,查看各类科研业绩,并根据贡献度赋予各项成果权重比例,确认得到个人的科研业绩分。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2025年度绩效考核。同时,从系统导出《个人科研业绩分表》,打印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单位。
4.科研业绩与奖励材料报送
各院部汇总本单位教师的《个人科研业绩分表》(签字版)和《2025年科研奖励统计表》,并编制《学院科研业绩分汇总表》(盖章)和《科研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盖章)。同时,需报送各项科研业绩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应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文件命名为“序号+学院名称+教师姓名+成果类型+成果名称”。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5.科研成果公报
教师填写《2025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相关表格(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论文著作第一作者填写)。各院部负责汇总、整理本单位的《科研成果公报》,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6.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科研部分)
各院部负责填报《表8-3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表》,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其他要求
1.全体教职工(包括党政管理、教学辅助等部门的科研人员)均须按照本人学科专业归属,到相应的十九个院部进行科研业绩和奖励的申报。
2.同一项科研成果,只能在科研业绩分申报和科研奖励申报中选择一项进行填报。选择申报科研奖励的成果,其科研业绩分仅用于年度考核,不再纳入绩效分配。
3.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并按时提交。
4.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以“XXX学院/部2025年度科研业绩奖励及数据采集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
6.对于科研业绩分及奖励申报中存在争议的情况,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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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