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解决个别专业技术人员已完成学习但因故未及时成功申报学时的情况,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补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申周期及方式
(一)可补申学时周期
本次补申工作涵盖的学时取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申起止时间
2025年9月25日-2025年12月15日。请相关人员务必在此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补申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打开“管理入口”,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账号进行“学时申报”。
二、补申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补报继续教育学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已完成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已在相应年度,通过参加合规的培训、研修、学术会议、网络学习、发表论文著作、获得专利授权、完成课题项目等形式,实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是未申报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各种原因,未在学时取得当年或规定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成功申报。
三是材料真实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用以佐证其学习活动及学时数量。证明材料需符合规定要求门备案后,补申学时记入学时档案。
三、补申要求
(一)严格对照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1号)规定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进行学时补申。确认自身符合补申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严格遵循申报流程。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交补申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二级单位管理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3.人事处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审;
4.人事处将复审通过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5.经省人社厅备案通过后,补申学时方可正式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档案。
(三)及时关注补申进度。补申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申报进度。二级单位管理员需及时登录平台处理本单位人员的补申初审工作。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17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