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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0年07月06日 11:23  浏览:

校属各院部: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为加强和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0年拟进行2次结项验收:

第一次受理材料时间:86日之前

第二次受理材料时间:1131日之前(不再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

(一)2016和2018年度未结项的省基金项目;

(二)2019年提交结项但未通过的省基金项目;

(三)2016年度的项目,最后一次结项时间为8月6日前,之后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三、材料要求

装订成册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结项报告;

(二)项目计划书和立项通知文件的复印件;

(三)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度及以后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必须提供);

(四)能够证明项目研究目标完成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等;

(五)项目经费使用记账明细等财务凭证(需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如经费有结余,还需提供结余经费用途说明;

(六)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

四、受理程序以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以下简称“结项报告”)(附件2),连同《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

(二)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审核周期较长,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组成员或延期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变更内容一般不超过3个);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撰写结项材料,将项目结项报告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于8月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楼227房间),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litkj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

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验收要求.doc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报告.doc

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        


作者: 董汉磊
来源: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