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导员老师及学生会查课记录,发现第七周以下学生出现旷课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关于学生请假、考勤的管理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对旷课严重的班级Z160352、B160303班提出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相关班级严格考勤,加强学风建设。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旷课名单见学院公告栏。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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