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与评估

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21 15:41浏览次数:

 

 

 

 

 

校发〔2018〕51号

 

 

关于印发《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等6个文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洛阳理工学院加强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洛阳理工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洛阳理工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教材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等6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2.洛阳理工学院加强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3.洛阳理工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4.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5.洛阳理工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6.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教材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洛阳理工学院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洛阳理工学院

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将若干个服务于区域产业链和创新链且具有内在关联性的学科专业集合在一起,形成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是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构建与区域产业集群紧密对接、学科与专业融合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十三五”规划、示范校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背景和重要意义

1.落实高等教育战略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中,要求“按需重组人才培养结构和流程,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学科专业集群,校企合作的专业集群实现全覆盖。”建设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体现高等教育校地互动、产教融合理念,是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2.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依托地方主导产业进行集群建设,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紧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可以有效提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参与度与贡献度;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适应、融入、引领区域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与城市、产业共生共长,有利于形成我校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新格局,促进办学资源集聚,为学校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3.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是学校的办学定位,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体现了学校与行业和地方产业发展的紧密联系,也是展现我校学科特色和专业布局科学化的窗口。通过打造区域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构建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的新模式,逐步形成鲜明特色,提高我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声誉。

4.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发挥集群的集聚效应,充分利用各专业的师资、课程、实验设施、产教合作基地等资源,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就业竞争力与持续发展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与企业共建实践基地、开发应用型课程、建设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等手段,可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对应用型人才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建设原则

1.对接产业,深度融合

围绕洛阳“565”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学科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产教融合发展的态势。其中建筑材料集群面向洛阳的新材料主导产业、新能源新兴产业和生物医药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集群面向洛阳的先进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和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兴产业;电子信息技术集群面向洛阳的电子信息主导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集群面向洛阳的旅游主导产业以及电子商务、金融业等新兴产业;文化创意集群面向洛阳的文化、牡丹等特色产业。五大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共对接洛阳“565”现代产业体系16个产业中的11个产业集群。

2.校企合作,优势互补

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需求,面向产业链或企业中的岗位链,以优势学科专业为龙头,强化建设具有产业、行业背景的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从而形成大学科布局,产生集成优势,增强对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以及重大问题的解决能力。充分发挥区域产业技术进步对专业集群建设的导向与整合作用,将产业技术及时融合到专业建设过程中,体现于人才培养中,校企在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技术创新、科技服务、行业智库、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形成协同优势。

3.动态调整,凸显特色

按照“先入群后调整”思路,根据产业优化升级方向,调整学科专业集群内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增设产业链相关新专业并纳入集群,不断推动集群整合。对与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开展紧密合作、成效显著的核心专业进行重点培育,带动集群内其他专业协同发展,支撑专业内涵建设的持续深化。每个学科专业集群在建设期内建设并提炼2-3个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鲜明特色或亮点,成为我校深化转型发展、实现产教融合、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三、重点任务

1.建立与区域产业链实质性合作机制

深入开展区域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人才需求调研,保证集群的专业类型与产业集群的产业类型对口匹配。聘请行业、企业负责人、教育专家、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参与集群建设,按照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对专业提出的人才培养需求、服务需求,参照专业认证和卓越标准,联合行业企业完善集群内各专业建设标准。每个集群在建设期内至少和1家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校企合作关系,深度合作企业达8-10家,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实现集群和区域产业链的紧密对接。

2.与行业和企业共建学科创新平台

立足地方经济、依托行业优势、坚持校企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平台。鼓励集群与行业、企业共建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科研平台,共同承担项目,开展技术攻关,以产业进步为目标,开展系统化、工程化的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实现校企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重点支持相关学院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合作平台,利用企业优势构建学科建设和学生认知的实践平台。

3.建立教师和企业人员交流机制

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基于相同专业基础课程的师资队伍团队,通过项目带动等形式,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活动,实现集群共建共享师资队伍。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实现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用行业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通过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逐步形成校企之间、集群之间、专业之间人员紧密协作的交流机制。

4.建设具有集群特色“微专业”课程模块

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编写相关应用型教材、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等,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并建设以专题类型呈现的应用型课程模块。在三年时间里,每个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应开发一到两个具有鲜明集群特色的课程模块,一般应包括“基础知识+操作知识+实训操作”三部分,形成以产业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微专业”模块化课程,并能对全校学生常态化开设,以参与学生总数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成绩合格的学生获得相应学分,并由教务处发放证书。

5.探索集群合作育人新模式

与行业、企业积极探索产教联盟、行业学院、特色学院、创新学院、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以实践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室和实践教学中心。加强与企业顶岗实习、生产性实训等方面的合作,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服务平台或其他合作项目,加强特色实训基地、实践基地建设。按照学科专业集群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各专业可以共享的实验实训基地,满足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集群建设周期为三年,设立“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立集群建设办公室进行协调,集群负责人统筹落实集群与具体产业的对接,审核专业集群建设项目等。各二级学院和相关专业负责具体实施集群建设的各项任务,将集群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统筹安排、协同配置。

2.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洛阳理工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基金,为每个集群拨付启动经费。集群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由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后立项实施。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行业调研、专业协作、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以及为集群建设聘请专家、学者所支付的讲课、咨询及劳务费等。已经获得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应用型课程建设等资助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3.机制保障

对于跨二级院部的集群建设项目,包括引入经费、课程建设、建立行业学院等相关业绩,由项目主持人和集群负责人共同商定绩效分配,充分激发院部和教师的积极性。对于集群建设所需的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等予以充分考虑,优先纳入学校建设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沟通,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对在集群建设中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核心专业,优先进入学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优先推荐参评河南省和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考核评价

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对集群项目的申报与遴选、建设经费使用、建设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价,并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二级院部应确保集群建设项目方案科学可行,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并且要充分调动师生参与集群项目的积极性。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情况纳入各教学院部考核范围。

 


附件2

洛阳理工学院

加强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促进示范校建设,实施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校发〔2017〕91号),制订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学校应用型学科专业集群和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建设为抓手,围绕“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面向建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旅游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业、生物医药等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道路,全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社会竞争力强、有一定办学声誉的本科专业。

二、建设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专业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新专业申报;组织协调培养方案修订;组织协调省本科专业评估;组织协调专业认证评估;组织对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考评等。

二级学院是专业建设的主体,院长为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全体专业教师为实施人。学院主要职责: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教学资源、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和落实实践教学体系;组织实施本科专业评估;组织实施专业认证评估等。

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物理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承担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部门,应加强和专业学院的沟通,结合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和特点,开展课程教学改革。

三、遴选转型发展示范专业

为加快发展与行业和地方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专业建设,遴选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每次遴选十个。鼓励示范专业积极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探索应用型课堂教学新模式,探索实践能力培养新模式,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对遴选出的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转型发展示范专业每学期要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按学年递交建设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年度考核,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排名,实行末位淘汰和遴选递补机制。

四、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积极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全校所有符合认证基本条件的专业逐步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工作进程,并有序推进。学校在2018年、2019年分别遴选3个有基础的本科专业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工作,经过2-3年的建设,在通过自评的基础上,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提出认证申请。

对立项建设的拟认证专业给予专项建设经费,实行年度考核。各专业每学期要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按学年递交建设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年度考核,淘汰考核不合格的专业,重新补选其他专业进行立项建设。

五、全面开展专业综合评价

本科专业全面实行年度自评估和报告制度。各学院应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要求,对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综合自评工作,找出问题和不足。对专业评估中目前比较薄弱的指标,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实施方案,细化到专业系部、教研室和教师个人,切实保障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培养措施(课程体系、师资条件、支持条件等)对培养目标的保障度,逐步形成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诊断、自我调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闭环质量监控机制。

六、经费投入与管理

学校根据资金情况,对转型发展示范专业和启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分年度拨付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与建设情况挂钩,根据排名情况分级拨付。鼓励教学院部多方筹集资金,用于专业建设。

七、奖惩措施

1.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研业绩计算办法》计算教研业绩分,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研业绩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在河南省专业评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研业绩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对获得奖励的专业在招生计划、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设备投入、教师进修与师资引进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推荐和立项校级和更高级别的教学建设项目。

4.取得其他国家级、省级专业荣誉和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5.各学院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加强专业建设的奖惩措施。

6.专业建设情况纳入二级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3

洛阳理工学院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实现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建材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合理增设新专业,建立专业退出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

2.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应从学校的性质、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以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为基本依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和支撑,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布局,合理确定新增专业与专业调整。

3.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应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优化办学结构,适应行业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

4.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原则

1.社会需求导向原则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要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为基础,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优先发展面向市场、面向一线的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体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

2.整体性原则

学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专业之间的联系,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强调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以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传统为基础,坚持调整与改造、淘汰与增设相结合,促使特色、重点和一般专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办学特色的专业集群。

3.稳步发展原则

在申报新增专业与专业动态调整时要正确处理加强专业建设与改善办学条件的辨证关系,正确处理扩大专业规模与提高办学质量的关系

三、新增专业设置程序

1.新增专业设置条件

(1)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新设置专业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应学科依托,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并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充分论证,撰写详实的专业人才需求分析论证报告。

(2)有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及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和时间分配以及教学进程表)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具备该专业必需的能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需要的教师队伍及实验实训技术人员。

(4)除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该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

2.新增专业设置程序

(1)申报阶段。各院(部)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在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专业设置方案,并写出论证报告,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每年五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2)专家论证阶段。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对新增专业要求以及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审核各院(部)拟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专业,组织由行业人员参加的专家组进行论证,于每年六月上旬前提出对拟新增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阶段。学校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对本年度拟新增专业及申报材料、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年度新增专业名单。每年六月完成对申报材料的修订、补充。

(4)教育部网站公示阶段。教务处负责在每年七月底前完成拟新增专业在教育部指定网站上的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5)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阶段。各申报院(部)根据公示期间专家反馈的问题对申报材料进行整改,由教务处在每年9月初将确定的新增专业及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3.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拟新增专业需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要求,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四、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

1.专业预警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及各专业的招生、就业、专业建设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专业提出预警。被预警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动态调整。有预警专业的学院原则上当年不得申请新增本科专业。

学校每年上半年对本科专业开展校内预警与退出审核工作。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业,实行校内预警:

(1)河南省专业评估排名在后10%的专业。

(2)根据各专业新生第一志愿报名率、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分别按0.4、0.1、0.5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后5位的专业。

(3)对出现以下两种及以上情形的专业,实行校内预警,列入预警专业名单:

①上一年度第一志愿报名率低于10%的专业。

②连续两年第一志愿报名率低于20%的专业。

③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居全校后5名的专业。

④在校生有一个年级学生专业转出率高于20%的专业。

⑤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公布的红、黄牌专业。

被预警专业所在学院应组织专业负责人和专业教师认真分析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一年。

2.专业退出

学校对招生形势差、就业率低、专业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突出的专业启动退出机制。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业当年停止招生:

(1)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调整的专业。

(2)连续两年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

(3)连续两年第一志愿报名率低于10%。

(4)连续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列全校后5位的专业。

(5)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专业。

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被预警专业实施保护,招生可不予停止,但有关专业应制定专门的措施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改进自己的工作:

(1)连续两年新生第一志愿报名率排名前20名的专业。

(2)连续两届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前20名的专业。

(3)根据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建设需求需要保留的专业,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

3.专业恢复招生

根据招生形势的变化,拟恢复招生的专业,按照新增专业的程序进行申报。

4.专业停办或撤销

连续四年不招生的专业,将停办或撤消。

专业增设、专业预警、专业退出、专业停办或撤销等动态调整事宜,须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并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附件4

洛阳理工学院

应用型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应用型课程建设是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在推进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过程中,应用型课程建设是核心、是关键、是抓手。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学校应用型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学院(部)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教发[201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等文件精神,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高技术技能和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目的,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自身发展为中心,深化产教融合,通过校企合作开展应用型课程建设,课程内容紧贴生产、管理一线需求,教学方式与工作模式紧密对接,课程评价与行业能力、素质要求相互呼应,把最新技术纳入课程,广泛引入真实案例、真实项目进课堂,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 目标要求

1.课程内容

以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重构课程内容,对课程进行重新开发;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将职(行)业标准、行业规范要求融入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与行业知识要求及职业标准紧密对接;引入行业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优化设计整合课程内容,突出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挖掘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念和内容。

2.教材及教学资源

选用应用型规划教材或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应用型特色教材或讲义,将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案例和研究成果引入教材;校企合作建立案例题库、线上教学资源等资源库;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课程习题、实验指导书等相关资料齐全。

3.教学方式

结合课程内容和特点,灵活采用项目式、讨论式和案例式、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鼓励在课堂教学中将传统学习和MOOC、微课、SPOC教学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数字化校园系统,实现学生个性化学习、合作学习、线上线下学习。

4.考核方式

设计与改革考核体系,考核方式与行业能力、素质要求相互呼应,结合课程目标和要求,强化突出以能力和素质评价为导向的笔试、口试、机考、技能测试、撰写研究报告、项目汇报等多样化考核方式,实行强调创新能力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校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5.教学团队

课程建设教师团队由校内专任教师和行业从业人员共同组成,课程负责人教学经验丰富,有到企业接受培训、实践锻炼的经历背景,熟悉了解企业生产运营与管理过程;以校企全方位合作为基础,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将企业合作作为双师双能素质教师的培训基地,统筹制订培养规划,合理安排培训计划,提升教学技能;从企业聘请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教师队伍中“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满足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要求。

6.实践教学及条件

完善实践教学标准,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手段;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平台建设突出实用性、规范性与先进性;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承担相关实习实训项目。

7.教学效果

学生、同行、校内教学督导人员、行业企业专家对课程满意度和认可度高;能有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通过率较高,相关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率较高。

三、课程管理

教务处负责组织校级应用型课程评审遴选、评价、验收、成果推广等工作。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申报校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确保实现建设目标。课程负责人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任务,切实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

四、保障措施

1.建设经费

学校每年组织遴选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应用型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申报并立项的项目,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2.检查验收

学校每年对立项的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检查没有通过的,停止经费资助。

3.计算教研业绩

申报校级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研业绩计算办法》计算教研业绩分,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教研业绩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4.选课权和收益权

课程建设项目成员有所建课程的优先选课权;学校鼓励对课程建设成果进行校外推广,课程应用和推广产生的收益,归课程建设团队所有。

5. 应用型课程建设情况纳入二级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5

洛阳理工学院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学校示范校建设步伐,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精神,学校决定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思路

1.鼓励各学院(部)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

2.鼓励各学院(部)跨学院、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3.鼓励各院(部)把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系,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校内课堂教学环节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开展“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践。

二、建设原则

1.学院主体,学校支持。发挥我校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立足自主建设,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稳步推进,试点先行。以现有省级、校级精品课程为基础,先行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试点,逐步扩大在线开放课程的数量,使在线开放课程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形式。

3.应用共享,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规范管理,稳定运行。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建设任务

1.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示范校建设规划,分年度建设一批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

(3)有特色的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2.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

遴选国内先进而稳定的平台服务商,构建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3.加强平台技术服务和师资、技术人员培训

依托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教师、学生的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开展课程建设、课程应用以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培训,提高在线课程建设水平和数字化资源建设质量。

4.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

制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认定标准,制订在线课程的教学效果评价办法和学生修读在线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的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习过程认定。

四、组织管理

1.统筹建设规划,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为组长,各院(部)、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为在线开放课程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条件支持,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相关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统一构建平台,分层提供服务

学校依托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云服务,用于开展校内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3.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建设责任

学校承担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建设和使用在线开放课程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提升广大教师将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意识、水平和能力,把在线开放课程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建立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和评价机制,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大的网络教学名师。学校与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等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各院(部)作为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建设,建立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五、课程要求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应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教学效果与影响等方面,坚持质量为本、注重共享应用、体现融合创新。

1.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2.课程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3.课程内容

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4.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生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5.教学效果与影响

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有效选用的学生在线学习人数多,线上线下应用结合效果较好,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推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立项认定

1.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由各院(部)自主确定建设计划和分年度立项课程。推荐工作采取学院(部)申报、学校审核立项、建设、学校组织专家认定的形式进行。立项课程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建设期为两年,学校按有关文件为立项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支持。立项单位要按照《洛阳理工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进行课程建设。

2.优先立项具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基础的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以及应用型课程建设较好的课程。

3.对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学校通过网上监测、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其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立项单位要对立项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确保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三年运行平稳、更新维护快、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并向省级推荐,积极参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对于年度监测不达标的课程,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5-1

洛阳理工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

1.课程理念与目标定位

拥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改革热情与资源共享的意识。了解网络教学规律、学生的网络学习与认知规律、MOOC碎片化交互式学习课程的特性,在教学中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了解该课程主要学习群体的需求,有明确的课程学习目标。

2.教学内容与资源

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知识点覆盖面达到课程定位的要求,教学内容适合学习者认知特征,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实用性、实践性和时效性强,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于一体。

每个短视频应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时长以5-20分钟为宜。

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课程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在数量和类型上大大超出结构化课程所调用的资源范围,实现资源冗余,以方便教师自主搭建课程和学生拓展学习。表现形式上,要合理使用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优势,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应按照资源的内容和性质,科学全面地标注资源属性,方便资源的检索和智能重组。资源的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行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

3.教学设计与方法

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4.教学活动与评价

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答疑,网上作业布置、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加强师生课堂与课下的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5.教学效果与影响

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6.团队支持与服务

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学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开放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正式运行后,能保证每学年都对外校开放。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7.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

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8.课程运行与管理

立项课程需在学校MOOC平台上运行,提供授课视频以及各种文字形式的教学资源,并建设网上授课所需的所有资源,能够开展在线学习、作业、考试、答疑和讨论等。

二、课程视频制作规范

1.视频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授课视频的的背景可采用彩色喷绘、电脑虚拟或现场实景等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易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学习气氛。

(3)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应加注人物介绍。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2.视频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源

①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②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③画幅:建议采用16:9,720p或1080p。

(2)音频信号源

①声道:教师讲授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②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③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3)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①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②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

③视频分辨率: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请设定为 1280×720或1920×1080。

④视频画幅宽高比:视频画幅宽高比为16:9,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

⑤视频帧率为25帧/秒。

⑥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4)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①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②采样率48KHz。

③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④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5)封装

①视频采用MP4封装,单个视频文件小于200MB。

②字幕文件采用SRT格式,中英文字幕需分成两个SRT文件。

3.演示文稿(PPT)制作规范

(1)制作原则

①演示文稿(PPT)内容丰富,可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以及视频等多种媒体元素于一体。

②页面设置要求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③整体效果应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2)字体与字号

字体与字号参照下表:

类型

大标题

主讲信息

一级标题

正文

字幕

字体

大黑、时尚中黑、大隶书

黑体

黑体、魏碑、大宋

雅黑、中宋

雅黑

字号

50~70磅

36~40磅

36~40磅

24~32磅

32磅

应用

上下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对齐或居中

左右居中

(3)版心与版式

每页四周留出空白,应避免内容顶到页面边缘,边界安全区域分别为左、右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

(4)背景

①背景色以简洁适中饱和度为主(颜色保持在一至两种色系内)。

②背景和场景不宜变化过多。

③文字、图形等内容应与背景对比醒目。

(5)色调

①色彩的选配应与课程科目相吻合。

②每一短视频或一系列短视频在配色上应体现出系统性,可选一种主色调再加上一至两种辅助色进行匹配。

③同一屏里文字不宜超出三种颜色。

(6)字距与行距

①标题:在文字少的情形下,字距放宽一倍体现舒展性。

②正文:行距使用1行或1.5行,便于阅读。

(7)配图

①图像应清晰并能反映出内容主题思想,分辨率应上72dpi以上。

②图片不可加长或压窄,防止变形。

③图形使用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8.修饰

①细线条的运用比粗线条更显精致。

②扁平式的装饰更接近时代审美。

③有趣味的装饰通常更能吸引人。

9.版权来源

素材选用注意版权,涉及版权问题须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附件6

洛阳理工学院

应用型教材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教发[201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应用型教材体系势在必行。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学校应用型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学院(部)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高技术技能和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目的,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自身发展为中心,深化产教融合,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开展应用型教材建设,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二、工作目标

根据河南省应用型本科院校教材建设联盟章程和“洛阳宣言”, 到2020年,全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共建设应用型教材300门左右,其中共建共用应用型教材200门左右。我校作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两个学科的主任委员单位,牵头组织联盟内高校应用型教材的编写、评审和出版,我校其他学科教师通过河南省应用型教材建设学科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参加教材编写。到2020年,我校牵头编写应用型教材20门左右,参与编写应用型教材40门左右,使用应用型教材60门左右。

三、应用型教材编写原则

1.思想性

思想观点正确,运用唯物辩证法,全面地描述工作过程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2.应用性

教材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能够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满足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教材知识点与对应岗位工作过程相结合,按照教学安排及工作流程开发教材;采用项目驱动或者任务导向式编写方法,符合学生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使学生能够循序渐进地实现能力提高。

3.创新性

教材中融入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内容和形式,有学习成果达成要求,使学生学习目标明确;以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案例为依据,把行业企业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流程、新案例融入到教材中;例题、习题、思考题注重学生自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四、应用型教材建设途径

依托河南省应用型教材建设学科协作委员会开展应用型教材建设工作,采用河南省应用型本科院校教材建设联盟统一标识出版教材,引导本校优先采用联盟编写的应用型教材等。

1.教材编写

在调研联盟内各高校应用型教材需求的基础上,组织本学科所属专业开展应用型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人员由本校教师、外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构成。

2.教材评审

组织召开本学科应用型教材评审会,评审专家中参与教材编写人员不得超过1/3,行业企业专家不得少于1/3。

3.教材出版

河南省应用型本科院校教材建设联盟统一联系出版社,并采用统一标识出版。

4.教材使用

各专业在选用教材时,优先选用河南省应用型本科院校教材建设联盟出版教材。

 

 

 

 

 

附件6-1

应用型教材评价标准

指标体系

评价标准

分值

1.思想性

(20分)

思想观点正确,运用唯物辩证法,全面地描述工作过程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20

2.应用性

(50分)

①与企业行业专家合作编写,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

10

②教材内容充分体现应用要求,能够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满足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15

③教材知识点与对应岗位工作过程相结合,按照教学安排及工作流程开发教材。

15

④采用项目驱动或者任务导向式编写方法,符合学生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

10

3.创新性

(30分)

①教材中融入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内容和形式,有学习成果达成要求。

10

②把企业行业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流程、新案例融入到教材中。

10

③教材编写体例合理,结构完整,例题、习题、思考题注重学生自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10

合计得分


 

 

 

 

 

 

 

 

 

 

 

 

 

 

 

 

 

 

 

洛阳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