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四审三查”,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见附件),若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7日前向致新社区二楼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电话:65928105。
智能车辆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3.附件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