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初审,学院汇总、审核,确定了2025年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致新社区二楼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智能车辆工程学院2025年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xlsx
智能车辆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