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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学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与监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校办产业管理、校内所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管理办法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3.负责全处的重要决策和重要事件的处理;

4.参与基本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决策及招标采购等项工作,监督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5.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抓好部门自身建设;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1)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财务科业务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在部门建立和健全有关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2)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经营管理科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资产经营公司运营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3)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房产管理科和资产管理科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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