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艺术学院的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形成科研凝聚力,提升艺术设计学院科研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激励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1.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团队建设是指在科研二级学科(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分类与代码》)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省、市及学院科研发展规划的重点研究方向,制定建设方案,验收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以学术队伍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目的的组织和建设工作。
2.科研团队建设要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艺术设计学院分批进行建设,每学年重点支持建设1支具有行业和地域特色、国家和地方建设所需的艺术研究领域的科研团队,带动学院研究方向的发展,促进学院整体科研实力的提高。
3.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包括重点科研团队和一般科研团队两个层次。在保证稳定的研究方向基础上,鼓励建设多学科交叉科研团队。
第二条管理机构
1.艺术设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全面负责院内科研团队建设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协调工作。负责遴选科研团队,确定符合我院实际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审议科研团队建设的财政预算和决算,评选和引进科研团队负责人。
2.艺术设计学院负责科研团队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团队组建申请,协助科研团队建设,为科研团队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和配合团队负责人的工作,促进科研团队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科研团队的管理
1.科研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职责:
(1)申报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团队和科研团队建设方案、经费预算。
(2)组织实施建设。采取有利措施,落实规划、方案,确保团队的建设质量。
(3)进行科研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统计、资金预决算、下一年度的进展计划及工作重点,配合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4)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与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解决科研团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
1.获得年度优秀的科研团队,在项目申报、年终考核、职称申报等工作时学院优先推荐。
2.科研团队建设其他特殊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艺术设计学院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