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27日 15:24

为了加强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学科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的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科建设目的

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学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二条学科建设目标

瞄准区域重大需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发展思路,凝炼学科方向,确定建设内容和实施措施,从而整体提升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办学层次;

第三条学科建设

1、凝练学科方向

根据艺术设计学院目前的情况,逐步建设明确的、有特色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在相关稳定研究方向取得比较突出研究成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在以下研究方向上加以凝练:

(1)环境艺术设计

(2)公共艺术设计

(3)视觉艺术设计

2、汇聚学科队伍:

组建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比较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学术梯队。学科成员围绕本学科具体方向和核心问题,经常性组织开展学术讨论,调动学科组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使人人有学科归属,人人有学科方向。每年选派3-5名教师赴国内知名大学进行学术访问和开展合作项目研究,选派2-3名教师到相关产业机构调研学习,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政产学研一体的学科发展平台:

着力建设好现有洛阳市艺术设计研究中心、洛阳市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河南省装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政产学研一体的科研机构,构建和完善学科平台体系。积极谋划与政府在文化创意方面共建研究基地,寻求在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4、科学研究

突破性的科研项目,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和著作、知识产权、艺术创作,实质性且效益明显的成果应用与技术转化以及社会服务活动等。

5、学术交流

设计艺术学学科通过联合设计教学、专题工作坊、名师讲座、专题访学等交流方式,促进学科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与企业、行业的合作交流,开阔了艺术设计学院师生的眼界,使大家及时了解了学科研究的前沿动态及发展方向,而且进一步提升了我院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6、人才培养

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取得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学科的建设管理

设计艺术学学科由学科带头人作为第一负责人。艺术设计学院负责制订学科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细则,以及学科的日常管理,统一协调学科建设管理中涉及目标确立、计划执行、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有关工作。

学科组成员在项目申报、学术交流、职称评审和学术专著的出版、高水平论文的发表奖励方面优先支持。

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科组成员的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学科建设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工作事故。

(4)不能很好地完成学科建设职责,考核不合格者。

艺术设计学院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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