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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与土木工程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26-09-14 09:13:21点击次数: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 号)的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9月18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致新社区智能建造与土木工程学院203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5928229

联系邮箱:530607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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