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2011年度的科研状况,做好上级要求的一年一度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及科研业绩计算工作,根据《洛阳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开始统计2011年度科研业绩并进行本年度成果登记,具体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发表的论文、专著,完成的科研项目、专利,获得的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本次科研业绩统计工作和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报表的填报同时进行。
本次统计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关系到我院对外形象、上级领导的评价和大学排名。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相关要求
1.不能按时报送统计表的部门,本年度暂不审核计算业绩分,待下一年度再审核计算。
2.统计表和科研成果公报是审核科研业绩表的前提,请各部门务必及时、完整报送科技/社科统计表。
3.未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成果不计入2011年科研业绩。
4.党政管理人员的科研业绩和统计信息报相关系部,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统计任务,科研处只对系部收取材料,请老师们谅解。
5.填表前须认真学习《洛阳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请各部门克服困难,把全部统计工作在12月30日下班前完成。
6.对本次科研业绩统计有疑问的老师,请到本系部负责科研统计的老师处咨询,系部汇总后交科研处统一解答。
科研处邮箱:keyanchu@lit.edu.cn
科研处
2011-12-12
附件1:201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报表的统计程序及方法
附件2:201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说明
附件3:2011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编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1:
201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报表的统计程序及方法
1、系部科研秘书到科研处(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科研统计)下载科研统计文件包。
2、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向老师们讲解注意事项,尽量一次完成以节约大家的时间。
3、本次统计分为“理工农医”和“人文社科”两个体系,每个人按照自己从事的学科根据填表指南填写相应的表格(如机械系的某辅导员从事法律研究,就要填写“人文社科”系列的表格)。
4、各系部于2011年12月26日下午5﹕00时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表纸质文档加盖公章送科研处综合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系部2011年度理工农医统计”或“**系部2011年度人文社科统计”。
附件2:
201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说明
1.业绩表1:所有人员将自己的成果填入业绩表1,表1论文栏的杂志名称后,人文社科类论文必须写上刊号,不填写者不计业绩分;鉴定、获奖、经费类业绩分,均以负责人业绩分分配表为准。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须签名)各一份及相应原件交至系部。所有业绩分统计均以科研处核实的原件为准。
2.业绩表2-4:鉴定(含专利)、获奖、引进资金项目(分别填写横向、纵向)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业绩表2~表4(分配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须签名)各一份及佐证材料交至系办。佐证材料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暂存各系部,业绩分统计结果公布后由系部返还本人;引进经费者以科研处提供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及人员名单为依据。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洛阳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负责人还要填表2后面的表7。
3.业绩表5:著作填入业绩表5,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带签名)各一份交至系办。填表时须按照要求注明出版社的类别,是重要出版社还是一般出版社;属于专著的须向系部提交原件3本,由系部统一交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填报专著者须填写专著专家鉴定表,专著的认定见所附的《专著专家鉴定表的暂行管理办法》。
4.业绩表6:请各部门汇总生成本部门的业绩表6,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各系科研负责人在表6中要依次对本系老师排序,并根据序号依次整理好本系所有老师的业绩表1,在每个老师业绩表1的右上方标出其相应的序号,以方便统计和查询。
5.各部门于2011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表1到表7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系部2011年度业绩分”,汇总后的1---7表纸质文档同时移交科研处成果科。
7.科研成果公报表:请各系部负责科研统计的老师汇总本系部的科研成果公报,具体格式以科研成果公报样表为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编制科研成果公报的要求及注意事项》。于2011年12月 26日下班前一并发科研处邮箱。
8.从12月27日起,科研处将根据各系部科技/社科统计完成的先后顺序到各部门审核科研成果,12月26日前未完成科研成果公报和科技/社科统计任务者,将不予审核业绩分。双方根据科技/社科统计中的各个统计表审核科研成果,审核时以原件为准,并由双方当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双方各留1份备查。
9.已经计算过业绩分的2010年度科研成果,不得在2011年度业绩统计表中重复统计。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所有业绩分并对个人和所在系部通报批评。
附件3:
2011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编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统一按照科研处提供的样本填报,请勿擅自更改字体大小、表格宽度、行距等。
2. 各表内统一用小五号宋体字。
3. 论文著作表中的作者如为两个以上时,各作者之间用“、(顿号)”隔开。
4. 论文著作表中的论文题目、刊物名称统一不加书名号《》。
5. 出版时间统一用“2011.01”“2011.10”格式。
6. 刊物名称和出版时间之间统一用逗号即“,”隔开。
7. 在鉴定项目和获奖成果表中,完成人员统一填写“主持人姓名+等”;如我院为合作单位,则填写我院“第一参与人姓名+等”。
8. 鉴定成果登记表,只填写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洛阳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之间用“空格”隔开。
9. 论文、项目、获奖等类,原则上按照由高到低(国家级、省科技厅(其它部委)、省教育厅、洛阳市社科重点项目)的顺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