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1年度院内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2 16:25:40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有关部门: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安排,2011年院内科研项目开始申报,请各有关部门依据如下申请条件,结合我院特色,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

纵向项目配套、资助、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青年基金、学院项目。

二、申请条件及原则:

1、纵向项目配套、资助

1.1根据《洛阳理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引进经费的纵向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对没有经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1.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纵向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申请表》,系部审核汇总。

2、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2.1 2010年以来到学院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未申请过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在编人员。

2.2 科研启动经费依托项目申请。

2.3 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4 资助金额按照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2.5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验收按照洛阳理工学院引进人才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3、学院青年基金

3.1 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 申请者未曾获得过院内任何项目资助。

3.3 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前5名),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4 申请人主持一项市厅级以上项目并获得资助,将作为结题条件。

4、学院项目

4.1 学院项目以院内科研机构为依托单位申报。没有研究机构的系部,可以申报2项。

4.2 此类项目作为申报纵向课题的前期研究阶段。申报时应明确完成前期研究工作时间,确定申报纵向项目的级别、时间。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4.3 下列两种情况不得申报新的课题:作为主持人已经受过学院资助;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

1、青年基金和学院项目的申请条件由申请人所在系部认真负责资格审查。

2、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请申请人先到人事处签署意见,再交回系部统一报科研处。

3、申请办法:

a申请纵向项目配套、资助,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表,系部汇总,打印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科研处。

b申请另外三类项目,请申请者填写申请书,系部填写《院内科研基金申请汇总表》,申请书和汇总表各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科研处。

c以系部为单位,分学科报院科研处(人文社科项目送社会科学管理科、自科项目送自然科学管理科),不受理个人申报。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eyanchu@lit.edu.cn

4、申报受理时间: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1-12-2

附件:各类表格请到“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项目申报相关文档”下载。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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