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
您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旧版 >> 实践教学 >> 开放实验室 >> 正文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2014-02-21 13:00:42    【字体: 】    浏览次数:

1)开放实验项目设置应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逐步推进、讲究实效”的原则,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开放实验项目的立项,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向学科竞赛选手、学习成绩优良或某一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倾斜。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立一个项目,不同学期不能重复相同的项目,已获得其他实验类立项的课题或项目,尚未完成或结项的,不予立项。

3)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开放实验室应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组织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教务网站和开放实验预约系统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