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是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的学校负责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学校制定并执行国际化发展规划、组织和协调学校重大外事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申请、协调与管理、来华留学工作的归口管理与涉外服务、在校学生国际化培养、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国际学术、素质拓展等方面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下设对外交流科、外籍专家管理科、国际教育管理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决策决定,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严格保密制度,遵守外事纪律;
2.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发展规划,起草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规章制度,为学校领导提供涉外咨询,负责一切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3.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申报、运营评估及协助项目运营;
4.开展同国(境)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的友好交流活动;组织签订和执行各种交流协议;做好来访外宾、讲学教授的接待工作;
5.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做好报批、签订合同等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的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工作及安排其它有关社会活动;
6.负责长、短期留学生、校际交换生的招收、录取工作,以及有关教学和生活管理方面的协调工作;
7.负责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讲学、合作研究、技术咨询、短期工作、考察、访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日程安排和办理相关手续;
8.负责短期来校访问、讲学、考察的团组、专家、学者的审核,并协调安排其他活动;
9.负责协调校内各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10.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重大国际合作交流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11.做好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