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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发布时间:2023-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大赛历年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6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赛道设置

大赛设置三个赛道,分别是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三个赛道分别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 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 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 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 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学院。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 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 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Ⅲ.产业命题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 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3. 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四、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学院。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4. 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院(部、中心)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学院初赛与赛事报名和学校决赛三个阶段进行(以下安排只针对于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根据命题发布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3年5月上旬)

各学院(部、中心)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全面开展。

(二)学院初赛与赛事报名(2023年5月30日前)

各学院(部、中心)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学院初赛,评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5月30日前将《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邮件至学院团委(各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学院申报总数的1%,汇总表内排序默认为学院推荐顺序)。网上提交工作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开通后,再组织参赛同学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在学院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同时提交材料,方可认定成功参赛(学生操作手册可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资料下载”板块自行下载,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三)学校决赛(2023年6月初)

1. 材料网评: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材料进行网络评审,择优进入现场路演答辩环节。

2. 路演答辩:参赛项目现场PPT展示,评审专家提问答辩,最后评定项目终审成绩。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激励政策

1. 竞赛对获奖项目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推荐优秀项目参加2023年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竞赛设4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大赛(校赛、省赛、国赛)获奖表现突出的学院(部、中心)。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附件一.docx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