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车辆工程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畅通学生学业发展通道,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学生为本、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统筹兼顾”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智能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邱晓嘉 程广伟
副组长:曲振峰 岳遂录
组 员:王荣先 周 辉 王永巍 李洲稷 李慕禹
秘 书:李洲稷
2.成立纪检监督小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名单如下:
组 长:曲振峰(兼任)
成 员:李晨飞
二、申请转出条件
1.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学生可自愿提出转出申请;
2.申请转出学生需符合接收学院要求,并由接收学院负责考核。
三、招收计划
根据学分获得安排及专业学习课程体系,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各专业拟新增学生人数如下表所示。
2025年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各专业拟新增学生人数
专 业 | 2024级 专业人数 | 拟新增 学生人数 | 2025级 专业人数 | 拟新增 学生人数 |
车辆工程 | 124 | 3 | 118 | 6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62 | 2 | 119 | 6 |
四、申请转入条件
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相关规定,校内同批次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转入智能车辆工程学院规定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
3.应征入伍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转入;
4.符合学校文件规定且第一次转专业的学生;
5.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只允许选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注:2024级学生需按原高考报考科类要求进行申请;2025级学生原则上应按照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进行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合适者。
五、转专业考核程序及办法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所申请专业的考核。
2.考核方式。如各专业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大于拟招收计划人数,则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如各专业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收计划人数,则仅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3.笔试组织。如需组织笔试,相关笔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
4.面试组织。面试环节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个考核工作小组由5名在职专业教师组成,重点考核学生语言素质、专业特长等综合表现。
5.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取各考试科目平均成绩为笔试综合成绩。
(2)面试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专业兴趣及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确定申请人的面试成绩。
(3)考核成绩。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的,最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的,即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最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转专业的录取程序
1.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进行排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招收学生名单,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小组提交的拟招收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拟招收学生名单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3.拟招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复核,由教务处最终统一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院根据学校印发的转专业学生文件正式录取相关学生。
七、时间安排
1.学生转出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00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如实填写纸质版《洛阳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王城校区CN3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znclgcxy@lit.edu.cn。联系人:王老师、雷老师,联系电话:0379-65928032。
2.转出审批时间。2025年12月22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学生可于2025年12月23日至24日,到王城校区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领取本人申请表,学院同时为学生出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3.转入申请交表时间。申请转入的学生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及成绩单等必要佐证材料提交至智能车辆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2月25日至28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4.考核及名单公示时间。2026年1月11日前,学院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具体事宜将在智能车辆工程学院网页适时公布。通过考核初步确定拟招收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名单上报时间。2026年1月12日16: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复核。
八、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智能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379-65928032
投诉电话:0379-65928052
智能车辆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3: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