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届(即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2022届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如:父亲或母亲持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没有法定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不能申请,如学生哥哥有低保证,不符合。)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持有2020-2021学年助学贷款合同,也就是本科大三、专科大二学年有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此项条件,建议选择此项条件申请,程序简单);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此项条件要求家庭成员不但有残疾证,还有低保或建档立卡,且必须有赡养关系,单纯有残疾证不符合。此项条件需提供证明较多,建议直接选择第一条或者第五条申请);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认定的脱贫家庭,其家庭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原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明白卡);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毕业生,只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建议优先选择审核程序简单的困难类别;
(如:省外毕业生同时符合低保和国开行助学贷款类别,因省外低保需人工审核,国开行贷款可系统审核,建议选择助学贷款困难类别,学生可免于提供相关人工审核材料)。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
按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补贴通过直接支付方式直补到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
7月25日至8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http://hnjy.hrss.henan.gov.cn)
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同时已上传材料不可更改,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按照政策要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无社保卡的学生可填写为个人银行账号。(请规范正确填写“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开户行具体到银行即可: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
网上申请请务必上传完整证明材料附件:
1、学籍证明材料:
可以为以下任一种: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贫困残疾人家庭类别的,请上传家庭成员的残疾证,且该残疾证持有人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3)助学贷款:2020-2021学年(大三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县级以上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特别提醒:
1、个人信息填写时,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模式。
2、按照国家政策,求职创业补贴要发放至社保卡上,部分学生申请时会自动弹出社保卡号,请务必提前将社保卡激活,以免影响发放!
(二)系统审核(8月16日至30日)
系统校验审核适用于省内生源各类困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资助的省内及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9月10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并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学院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学生提交资料、学院审核
1、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申报人员,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和系统打印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2、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进行完网上申报后,需要提交二份纸质申请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3日之前。
3、学院审核:
(1)各学院集中收缴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2)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予以最终确认;
(3)对审核通过人员形成明细表(附件2,按类别排序),加盖学院公章后与学生申请表(一式二份分开排放,与明细表顺序一致)一起报送,截止时间:9月4日17:00前。
(五)汇总审核并公示(2021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洛阳市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各相关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及时拨付资金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加强监督
各学院要对高校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现象。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0379-65928079
0379-65928333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注:扫码获取相关表格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