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设计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为开放实训室,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安排实训。课外时间对师生开放,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使用实训室的师生应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进入实训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打闹,严禁抽烟、严禁将饮料和食品等东西带入,保持室内整齐干净。
三、实训项目开展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四、实训课前应有详细的讲解、演示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再进行学生分组实训。
五、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在实训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实训室教师。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修、安装,不得将工具、材料私自带出实训场所。
六、激光打标机开动期间,避免擅自离开或托人代管。严禁在未加防护的激光束附近放置纸张、布或其他易燃物。
七、在未弄清某一材料是否能用激光照射或加热前,不要对其加工,以免产生烟雾和蒸汽的潜在危险。
八、如因操作不当引起设备损坏,应按同类产品规格标准计赔。
九、不得移动或随意遮挡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
十、每次使用后,师生须及时规范填写《实验记录本》。
十一、使用结束离开实训室时,应清理设备及工作台,所有实训仪器设备分类摆放、保持整齐有序。按程序关闭带电的仪器设备电源,打扫卫生,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离开。
艺术设计学院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