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为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实现计划合理、采购严谨、管理科学的目的,防止积压浪费,提高实验耗材经费使用的合理高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耗材使用范围
实践教学耗材是指在实验教学、实训等过程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材料物质,即在各种实践教学过程中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低值易耗品。
二、实践教学耗材的采购
1.根据学院相关申报程序的要求,各系部每学期末讨论、安排下一学期的实验耗材购置计划,任课教师填写《实验(践)课程耗材采购申请表》,由系部统一申请,并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后转交给实验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价格,然后上报给实验中心主任、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院长审批,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自行采购。采购严格按照预算实施,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申购预算计划,需在该实训项目开课前两周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
2、实践教学耗材要确保以最优性价比采购,采购小组主要由实验中心相关人员以及各个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组成,各个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负责本专业的采购任务,采购人员实行轮换制;实验中心相关人员负责采购的全程监督,并在耗材入库前及时认真组织验收。
3、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立即向供货方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三、实践教学耗材的管理及使用
1、实行耗材回收制度,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实践教学相关老师认真检查耗材使用情况,完好且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耗材,统一上交给实践教学耗材管理人员。
2、每学期末对项目及负责人的耗材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公示。
3、对所申购的实验、实训教学耗材出现货到不用,使用浪费等问题,除可由其他有实际需要的相关老师申领使用外,将影响申请教师下一年度的使用申报。
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