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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洛阳理工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21〕54号)文件要求,艺术设计学院评议推荐组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讲课答辩,召开评议推荐会,根据推荐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推荐(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共同排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评审组反映,电话:64882517;6488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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