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区、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和劳动实践能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扎实推动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宿”说文明,“寓”见美好

二、组织安排

学校成立 “文明宿舍” 创建评选工作组,统筹负责本次创建评选的整体部署、标准制定、过程督导与最终认定工作。工作组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团委、“一站式”学生社区等单位组成;“一站式”学生社区具体负责评选全流程的组织实施、材料核验与协调联络工作;各学院广泛动员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扎实做好文明宿舍的创建申报、初评推荐和日常培育等落地组织工作。

三、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好。宿舍成员思想进步、政治坚定、团结友爱,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二)学风建设好。宿舍成员勤奋学习,共同进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文体运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成员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学习风气浓厚;

(三)文明素养好。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舍风优良;

(四)安全卫生好。宿舍整洁美观、格调高雅、布置合理、空气清新,文化氛围浓厚。无乱摆、乱贴、乱倒、乱拉、乱钉、乱画等现象;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自查创建阶段(10月30日—11月4日)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班会、条幅、海报、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宿舍”的创建中来,营造“文明宿舍”创建评选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

1.创建评选活动采取辅导员日常检查和公寓服务中心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文明宿舍”评比细则(附件1),结合日常宿舍检查情况,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校级年度文明宿舍申报表》(附件2),各学院按不超过学生宿舍总数5%的比例推选出校级“文明宿舍”候选宿舍并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各入住学院所属的“一站式”学生社区。

2.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各社区组织楼长、楼层长对候选“文明宿舍”进行复查,按学生宿舍总数2%的比例推选年度校级“文明宿舍”候选宿舍。

(三)校级复核评审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一票否决。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使用酒精灯等)、存放违禁品(如刀具等)和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木炭、烟花爆竹、电动车电池等)、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饲养宠物、打架斗殴等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现场复核。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联合“一站式”学生社区、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教务处、团委、心理健康中心开展复核,综合日常检查记录确定名单。

(四)总结表彰与宣传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选工作组对评选出的2026年度校级“文明宿舍”进行总结表彰,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五、奖惩措施

(一)被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悬挂“文明宿舍”流动红旗,并在各社区展示文明宿舍建设成果,宿舍长授予“文明宿舍长”荣誉称号,宿舍成员均在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加分,并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二)被授予校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入党推优、各类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三)申报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应有校级“文明宿舍”成员。

(四)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月度评比排名靠后的宿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宿舍成员取消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认真落实。各学院、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做好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心协力做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二)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确保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重在培养,弘扬精神。各学院、各社区要不断开拓思路,采取富有成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宿舍文明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对校级“文明宿舍”的宣传力度,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学校良好舍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