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广大师生:

血液是维系生命的核心资源,是临床救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类物资。当前,临床用血尚无法通过人工合成途径获得,全部来源于社会公众的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精神的具象表达,也是公民履行社会责任、传递人文关怀的重要载体。全校师生应主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公益事业、贡献社会力量。现面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主动参与无偿献血,以热血传递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精神。

一、无偿献血的价值意义

(一)拯救生命。捐献的血液可用于救助外科手术患者、孕产妇、白血病患者等需紧急输血救治的群体,助力患者获得康复机会。

(二)传递爱心。无偿献血是利他奉献精神的重要体现,个人的善意善举将感召更多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公益献血行列。

(三)健康促进。符合规范的适量献血,可有效促进机体新陈代谢、降低血液粘稠度,对人体健康具备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献血活动时间安排

(一)王城校区镜月广场、开元校区太学广场:10月29日-31日(周四至周六)10:00-19:00;

(二)九都校区翰墨广场:10月29日-30日(周四至周五)10:00-19:00。

三、献血人员条件标准

(一)年龄要求

年龄在18—55周岁区间;既往多次献血、经健康征询符合要求且自愿继续献血者,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二)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体重:男性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

血压:收缩压12.0—18.7kPa(90—140mmHg);舒张压8.0—12.0kPa(60—90mmHg);脉压差不低于4.0kPa(30mmHg)。

脉搏:每分钟60次至100次,具备长期耐力训练基础的运动员脉搏不低于每分钟50次,节律规整。

(三)献血间隔要求

既往捐献全血的人员:间隔满半年可再次捐献全血;间隔满三个月可捐献机采成分血。

既往捐献机采成分血的人员:间隔满14天可再次捐献机采成分血;间隔满28天可捐献全血。

四、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应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不得空腹参与献血,防止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不良反应。

(二)献血前应保持清淡饮食,避免血液中脂质含量过高导致血液混浊,影响血液质量。

(三)献血前三天内不得自行服用药物,不宜饮酒;存在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暂缓献血;女性献血者应避开月经期前后三天。

(四)献血前应主动学习献血相关宣传资料,充分知晓献血流程与注意事项,减轻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减少不良反应发生概率。

(五)参与献血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将无法参与本次献血活动。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后应妥善保护穿刺针眼,避免揉搓,24小时内保持穿刺部位干燥清洁,避免接触不洁物品引发创口感染。针眼处粘贴的创可贴可于4小时后摘除,压迫止血用的绑带可于20分钟后摘除。

(二)献血后应适当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与新鲜水果,保持日常正常饮食,避免暴饮暴食及饮酒行为,保证充足的休息睡眠。

(三)献血后24小时内,应避免开展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及其他易造成机体过度疲劳的活动。

(四)若穿刺部位出现皮下青紫、肿胀等情况,应在24小时内采取冷敷处理,24小时后改为热敷,上述症状通常一周左右可自行消退。

(五)若存在献血前未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献血后出现明显不适、异常症状,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62319778、62319241(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2:00,13:00—17:00)。

六、校内学生献血激励措施

(一)评优评先推荐。获评“校级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学生,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学院在入团、入党积极分子推选环节予以单列名额推荐;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持无偿献血证书的视同获得校级荣誉证书、累计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德育素质奖励分”项目中,凭无偿献血证书单次加10—20分,各学院在上述区间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加分细则。

(三)荣誉及奖励设置。根据洛阳市中心血站反馈的献血人员名单、累计献血次数与献血总量,评选年度“校级无偿献血先进个人”,为获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专属纪念礼品。献血者可领取洛阳市中心血站提供的专属纪念礼品;学校为献血者发放基础礼品,并配套设置抽奖环节(可参与2次抽奖,从对应奖次中选取1项奖品),具体抽奖规则详见“洛理筑梦”官方微信公众号。

七、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相关规则

(一)费用减免标准(按累计献血量核算)

1.本人临床用血减免。累计献血量不满8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免费报销与本人献血量三倍等量的用血费用;五年后,可免费报销与本人累计献血量等量的用血费用。累计献血量800毫升以上、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全额报销对应临床用血费用;十年后,可免费报销与本人献血量三倍等量的用血费用。累计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可终身上全额报销所需用血费用。

2.家庭成员临床用血减免.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发生临床用血时,可按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总量的等量额度,免费报销对应临床用血费用。

注:单采成分血每一治疗单位,按200毫升献血量的标准核算减免额度。

(二)相关荣誉对应福利

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凭有效荣誉证件享受以下公共服务优待: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

2.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3.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三)献血记录查询、荣誉申请及政策咨询渠道

1.“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小程序:适用于存在跨省献血记录的人员查询献血信息,支持跨省异地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办理。

2.“河南无偿献血”官方微信公众号:可在线办理省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手续、查询相关政策细则。

全校广大党员、团员、青年应主动响应倡议,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共同为生命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为社会公益事业增光添彩。全体师生应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热血传递人文温暖,以爱心守护生命健康。每一份捐献的血液都是守护生命的重要支撑,每一次主动参与都是公益爱心的传递与延续。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