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2024〕35号《洛阳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和学工发〔2024〕16号《洛阳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民主征求、科学讨论、院内公示,现将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示(见附件)。本次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办法,自2024级起开始实行,其他年级仍采用老办法。

公示期:2025年7月9日——7月11日。如有异议,意见反馈至邮箱lylgxsglk@lit.edu.cn,电话:0379-6592807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