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6年春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报送材料(所有涉及学生)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在籍在校证明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本次申报需全校所有申请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将全部在籍在校的退役大学生信息填入《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确认表》(附件1)中。获得2024-2025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此次不再重复申报,但仍需填入表中,在“学生情况”中选择“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助学金”。
2.对由于各种原因本年度需要新增报送的学生,需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复学退役士兵学生信息表》(附件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相关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四、相关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认真做好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的审核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2.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其他申报材料于4月17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相关链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