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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暑假,为下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各项准备,现就暑假期间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从7月10日开始放假,8月底报到注册(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1.各学院暑假期间要密切联系学生,传递学校关爱,开展正规的疫情防护知识教育。辅导员要全面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向每位学生进行传达和教育,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引导学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睡眠,均衡饮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良好的生活规律和学习习惯,科学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2.各学院要继续坚持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假期期间,继续督促学生每日按时、如实在学校“健康状况管控平台”中填报身体状况、行程等个人信息,掌握学生每日健康状况和动向,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教育引导学生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三、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视频会议等各种方式,加强疫情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全体辅导员要采取线上方式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法治和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避免学生安全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1.注重法治和道德意识教育。对学生强化诚信教育、规则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做到顾全大局、遵纪守法、令行禁止,引导学生在全民战“疫”中强化道德认同、遵守道德要求、弘扬崇德向善的传统美德。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我国仍处在疫情防控期,教育学生在居家学习的特殊时期内尽量不外出、少外出,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确有必要外出的,要注意交通安全,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

3.落实防溺水教育。天气逐渐炎热,教育学生应当注意安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开展不良网贷风险防范教育。加强借贷、信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经济信用和防范网络借贷风险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教育学生不参与网络借贷相关的兼职活动。

5.加强网络舆情监督。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要求全体学生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传递正能量,不随意传播和转发不实言论或发表不当言论。

四、假期主要工作安排

1.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工作质量。

(1)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及时审核更新。二级学院要督促学生及时提交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具体按照“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提交要求”进行办理。

(2)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核查。为保证实名制就业信息的真实完整,请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开展核查工作。

8月2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本学院就业情况自查,并提交本学院自查报告(模版在就业中心FTP下载)。

8月23-25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抽查就业数据。

8月30-31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2020 届学校初次就业率。

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和就业统计责任制,对毕业生签约就业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保证实名制就业工作高效有序。

(3) 做好“一人一策”的具体落实,持续就业指导和帮扶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在建立就业跟踪指导台账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细化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促进学生就业。二级学院要有计划、分阶段对未就业学生进行督促,充分了解其就业意愿,有针对性推送就业岗位。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残疾学生、湖北籍学生进行重点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其就业中的个性问题。就业指导中心将定期对就业台账的动态跟踪情况进行检查。8月25日各学院上交就业指导台账。

(4)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配合各学院转寄毕业生档案,对转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做好特岗教师招录各项工作。7月-8月期间,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微信订阅号平台上进行特岗教师招录政策宣传、报名材料的开具、已招录学生的报到证办理工作及定向回访工作。

(6)做好暑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所有2020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需要通过“工作啦”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教育厅安排统一办理。

(7)与“老师带你找工作”直播相结合,继续组织开展“寻访校友、探究行业”暑期主题实践活动。各学院组建由老师带队的学生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云寻访”为主的方式,联系和寻访校友及校友所在企业,探究行业、企业、岗位特点,探索就业途径和职业发展的规律。各学院在7月底完成寻访活动,在8月份通过“老师带你找工作”直播栏目展示活动情况和校友所推荐的有效岗位。

2.做好征兵工作,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各项政策。

(1)抓紧开展再动员再发动,尽早尽快补齐兵员缺口。网上报名学生任务还未完成的学院,不能“到点收工”,必须开展二、三次发动,坚决把兵员缺口补起来。一要算清任务差距。各学院征兵联系人要积极联系校武装部,估算可基本保证入伍学生的人数,算清目前完成任务的实际缺口,测算补齐缺口需要二次发动进站参检的大学生数量。二要保持宣传热度。二次发动,要注重“云端”、线上征兵宣传动员,通过微信、QQ、家校联系等方式解读惠兵政策,引导热爱军营、立志报国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军。三要实施精确动员。各学院要将进站参检任务数和征集(走兵)任务数具体分解到辅导员,组织一次彻底摸查,筛选确定重点动员对象,要点对点精准动员、精准到人,以应征入伍带动就业工作,抓好重点人群,特别是要加大对应届毕业生中就业困难的学生。

(2)抓住各个环节,做好征兵工作。暑假作为征兵工作的高峰期,各学院要设置专人负责本学院的征兵工作,配合兵役机关、校武装部、学生在假期顺利开展体检、政审、走访调查等环节,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

(3)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证疫情防控与征兵工作两不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充分做好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等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办理好入伍前的各项手续。积极做好从学校报名应征入伍学生返回洛阳参加体检时的食宿保障,保证我校学生参加入伍体检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3.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国防教育深入开展。

(1)落实上级政策,抓好“双拥”工作。武装部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认真核实学校各部门复员、转业、退伍教职工、军烈属人员和退役大学生的信息,做好统计,进行八一慰问工作,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军人的荣耀。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组织人员到洛阳市军分区、区武装部、驻洛承担我校军训工作部队等单位进行慰问,加强交流。

(2)做好军事理论课和新生军训的准备工作。组织《军事理论》课程授课教师进行统一培训,采取共同备课方式,探讨研究授课方法,使教学理论和实践相融合,为下学期《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提供保障。保持与上级部门和军训部队的联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2020级新生军训的参训部队、教官及军训方案的准备工作。

4.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按照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洛阳理工学院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鼓励学生创新方式,不聚集不扎堆,不跨区域流动,灵活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学业帮扶、科普宣讲、爱国卫生运动、网络文明志愿等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我校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我国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生动感悟新时代青年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各族青年的寄语精神,以实际行动建设祖国服务人民。

5.认真组织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校外科技竞赛水平。根据各学院情况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互联网+”竞赛项目、其他专业课外科技竞赛为依托,广泛开展课题论证、理论及实践背景分析、项目调研及研发活动,把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相结合、与专业提升相结合,激发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意识,促进我校科技竞赛项目落地生根。

6.落实资助政策,做好资助工作。

(1)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根据本学期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更新在籍学生参保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助学贷款工作。通过电话、网络方式,在暑期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做好心理帮扶,助力学生健康生活。

(1)各学院对特殊关注和重点关注学生,要定期与学生以及家长保持沟通联系,如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心理中心。

(2)对因心理问题休学计划下学期复学的学生,相关辅导员假期期间要及时关注、保持联络,提醒其定期复诊,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具体情况。

(3)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利用暑期认真备课,积极参加课程相关的培训活动,做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生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进行科学管理的同时,要切实增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信息安全工作。

3.各学院要增强学生居家学习期间的家校联系机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家长放假、开学的具体时间及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相关安排,提醒家长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同时,应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居家期间不失控漏管。

4.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假期期间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学院领导、辅导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各学院暑期值班表于7月18日17:00点前报学生管理科。

5.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和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将学院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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