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作办公室职责
招标工作办公室是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统筹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从事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健全学校招标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受理全校各类招标申请,并按规定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项目需要,协同招标监督小组组建各类评标委员会。
(四)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项目管理单位、招标监督小组、专家开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五)负责委托校外招标代理机构,协调配合并参与纳入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制作、发布招标公告。
(七)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核会签。
(八)负责接受投标报名,并组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监督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条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质,确定投标人。
(九)负责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十)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以及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一)确认委托招标的评标报告,填写自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报告。
(十二)需要时负责组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监督小组及专家对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十三)负责提供标准化合同文本,并参与合同的审核会签。
(十四)负责学校零星采购工作。
(十五)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六)负责多方收集对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