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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招标工作办公室职责

招标工作办公室是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统筹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从事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健全学校招标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受理全校各类招标申请,并按规定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项目需要,协同招标监督小组组建各类评标委员会。

(四)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项目管理单位、招标监督小组、专家开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五)负责委托校外招标代理机构,协调配合并参与纳入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制作、发布招标公告。

(七)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核会签。

(八)负责接受投标报名,并组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监督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条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质,确定投标人。

(九)负责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十)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以及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一)确认委托招标的评标报告,填写自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报告。

(十二)需要时负责组织项目承办单位、招标监督小组及专家对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十三)负责提供标准化合同文本,并参与合同的审核会签。

(十四)负责学校零星采购工作。

(十五)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六)负责多方收集对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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