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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文明奖发放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53 编辑:孙要梅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理工学院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23年教职工文明奖发放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2312月份在岗在册教职工。

2.202312月份在册离退休人员。

二、考核方式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办法》。

2.教职工对照《办法》进行自查自评。

3.各单位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全员考核(离退休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4.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委、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政治保卫部/保卫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根据《办法》的相关职责进行核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文明奖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切实发挥文明奖的激励作用,共建文明和谐校园。

2.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文明奖发放考核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2291200前报送校文明办(办公楼4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mcjk@lit.edu.cn。联系人:孙要梅,电话: 65928027

附件: 洛阳理工学院文明奖发放考核汇总表.docx

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1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