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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洛阳理工学院关于开展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

各部门:

收集、整理和建立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是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水平,需要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

二、资料整理的内容

各部门按照《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任务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2)的责任内容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资料整理对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设立专员。各部门向校文明办上报一名专门负责文明创建资料整理的文明专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3.时间跨度。本次整理的资料时间跨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责任部门的相关资料除本部门现有资料外,可以向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收取,确保资料的多样性与丰富性。

5.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除完成相关任务外,应向相关责任部门和文明办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其他相关资料,同时欢迎各部门提供附件1未列入的其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资料。

6.本次整理归档的资料,将作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年度档案资料存档,不再退还,请相关部门做好资料备份。

7.确保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不得杜撰、捏造,以原始资料为主,形式包括文件、会议记录、方案、总结、简报、图片以及合订本等。

8.各部门按照《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模板)》(见附件3)进行规范统一整理(附件4是参考例子),并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5)。

9.归档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文明专员名单、归档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归档资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所获荣誉需提供电子版图片。

(2)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8日。

(3)报送地点:王城校区办公楼417房间。

(4)联系人:孙要梅,联系电话:65928029。

附件1: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任务一览表

附件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3:洛阳理工学院各部门所获市级以上荣誉登记表

附件4: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模板)

附件5: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举例)

附件6:洛阳理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归档材料清单

校文明办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