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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发〔2015〕16号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行为,提高学校新闻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我校校园网管理使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和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的新闻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新闻中心负责网络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内容要求

第四条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网由学校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组成,学校网站相关新闻栏目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运营维护工作,二级部门网站由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运营维护工作。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信息。

(二)市级及以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对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要批示等有关信息。

(三)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学校重点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五)学校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有关重要信息。

(六)学校各单位承办的市级及以上、行业性、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教学科研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信息。

(七)学校部门或师生员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

(八)学校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九)我校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的有关信息。

(十)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活动等有关学校工作的新闻报道。

第五条校园网主页不予发布的新闻内容包括:

(一)基层单位一般性会议新闻。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业务活动。

(三)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四)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发布。

(五)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收稿时间滞后事件发生日一周以上的新闻稿件)。

(六)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七) 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八)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

第三章 写作要求

第六条新闻采编部门要求。全校性重要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采编工作,各部门、院(部、中心)活动由本单位负责新闻采编工作。多个部门参与的活动由组织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整理发布,基层单位不再逐一单独发布。(如:学雷锋日活动、3.8节分会活动等)。

第七条新闻报道时效性要求:符合网络新闻时效性强的特点,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3天(含新闻发生当天)。

第八条新闻报道准确性要求。新闻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避免过于口语化、语句不通、错字别字、过多修饰等情况的出现。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第九条新闻报道规范性要求。

(一)新闻内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新闻应立足全校,不可使用“我院”、“我部门”等字眼。

(二)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校领导一般以洛阳理工学院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为准。新闻中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涉及校外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学校办公室或上级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条新闻标题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闻标题制作要有国际化视野,要突出体现洛阳理工学院的形象和发展,反映出洛阳理工学院的水平和实力。

(二)新闻标题揭示的内容要完全符合新闻事实本身。选取新闻中某重要信息点制作标题时,必须顾及新闻事实全貌。含有评点意义和情感色彩的标题要恰如其分。

(三)新闻标题应尽量简明扼要,清晰准确的说明新闻事实,要尽量概括新闻要点,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体现“标题即新闻”,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四)新闻标题制作要注重确立新闻作品格调,要抓住读者兴趣,增强网络新闻宣传的吸引力,争取更高点击率。

(五)新闻标题一般不要出现“我校”字眼,应以“洛阳理工学院”、“洛理工”形式出现。

(六)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使用简称。

第十一条文字新闻配图要求。鼓励文字稿件配发图片,图片应清晰、生动、有现场感。尽量避免摆拍。每则新闻配发图片一般在1-3张,重要新闻原则上不超过6张。遇特殊情况图片较多时,可将多幅图片缩小合并为一张(如有多人发言情况);

第四章 形式要求

第十二条文字要求:标题不宜太短或是太长,字数一般控制在25个字之内。全文行文简洁、语句通顺、语义清晰,一般以总长不超过800字为宜,具体需参照来稿内容而定。

第十三条图片要求:为方便新闻编辑制作及存档,新闻图片一般以横幅为主,须处理成.JPG格式,图片横边像素在800以上,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图片要能鲜明的表明文章的主题。提供的图片要清晰、明亮。只能对图片进行亮度和对比度等调节,不允许对新闻图片进行后期数字合成及更改。

第五章 投稿要求

第十四条稿件提交要求:新闻稿件由本部门通讯员编辑完成后,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拍照后(手机拍摄即可)连同稿件电子版文字及照片一并压缩打包上传至“宣传部FTP--文件交换区—网络新闻投稿”。

第十五条文稿要在下方署名来源部门及作者、摄影,多人撰写的署名最多不超过3人。媒体报道类新闻需注明报道链接地址及截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及图片均须经党委宣传部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后发布。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来稿,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

第十八条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的选择、修改、发布及撤除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与之相关的规定同时废止,具体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