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校团委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拔第十九届校团委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校发展大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的学生骨干,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选聘工作组
组 长:杜怡梅
副组长:樊伊人、袁 博
成 员:李凌鹏、李翎飞、孙维艺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团满一年的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工作能力: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纪律作风:明礼诚信,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及处分记录。
4.实践经验:具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熟悉学生组织性质、定位与工作流程;过往工作表现优良,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表端正。
5.学习成绩:学业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具备较强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第十九届校团委学生干部竞选申请表》(附件2),并附2024–2025学年智力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证明(须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于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开元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电子版同步发送至lylgxytw@163.com。
2.审查面试:各学院通知推荐人员加入“第十九届校团委学生干部选拔QQ群”(群号:1084861079)。校团委将成立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其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领导、心理承压及社会交往等能力。
3.试用聘任:通过面试者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为第十九届校团委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校团委
2026年5月26日
编辑:费艺柏
一审:李凌鹏;二审:袁博;三审:杜怡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