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豫青办字〔2025〕1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至6月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纪法学习教育座谈会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共青团作风建设的重要要求。要组织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青年和团干部立足岗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新修订的团纪处分条例,召开不同类型纪法学习教育座谈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开展纪法教育专题辅导
各学院团委要将理想信念教育、纪法教育、廉洁教育等课程纳入团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开展”原则,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专家、纪检监察干部等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三)上好正反典型教育“两堂课”
各学院团委要坚持正面典型为榜样、反面典型为镜鉴,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主题观影、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精心上好“警示教育课”和“示范引领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团委要深刻认识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集中性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
各学院团委要在落实活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本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思想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纪法教育活动品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校营造遵纪守法、崇廉尚实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团委督促各团支部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前将学院活动总结(含活动照片、视频等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开元校区团委楼二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lgtw@lit.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928058
校团委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