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24年度,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员和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五四”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五四红旗团委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
(五)模范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在2024年度考核中量化成绩排名前4的学院,直接授予“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获得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学院专职团干部,直接授予“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 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并能够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2. 本年度没有开展团日活动、校内服务岗志愿服务和团支部风采评选及展示的团支部,不得参评。
3. 支部团员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团支部需将本年度进行的志愿服务登记报备,并将志愿服务的证明材料提交至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留档保存,证明材料可以为照片、服务纪实等形式。
4. 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参与率不低于95%,支部教育实践开展率达100%。
5.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四)优秀共青团员
1. 未满28周岁,且团龄满1年及以上(团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全面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积极融入团组织生活。
2. 积极参加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勤率较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未受过任何行政和团纪处分。
3. 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参与校内外的各项活动或比赛,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
4. 学习勤奋刻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且平均分在75分以上。
5. 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参评团员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本人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 年满18周岁(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团员,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教育评议中参评团员比例的5%。
(五)模范团干部
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员参评条件1、2、3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工作认真负责,能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各项活动,能够带领支部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2. 参评团干部应向所属的团组织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评议考核不通过的团干部不得参评本年度模范团干部。
3. 学习认真刻苦,能够较好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
4. 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参评团干部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本人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5.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团干部总数的12%。
三、评选时间安排
1.4月14日至4月17日各学院团委进行宣传动员评选工作。
2.4月22日前以学院团委为单位上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四、评选表彰要求
(一)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学院团委、团支部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标准进行评选。该项工作要在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自下而上推荐,做到公正、公平、严肃,宁缺毋滥,以确保先进性。通过评选,要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面工作的目的。各团委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团支部和个人。
(二)优秀共青团员与模范团干部不得同时参评。
(三)各学院团委在本学院范围内对评选上报对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团委将公示情况、公示照片(网站截图)与《 学院团委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4),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于4月22日前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一审:费艺柏;二审:李凌鹏;三审: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