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在2005 年2 月2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0 次集中学习时,胡锦涛曾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放在一起提出,而在同一次讲话的另一个地方又明确地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相提,他指出:“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这一论述表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但实际研究中,有的研究者却把二者不加区别地划上了等号。“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系列文章,[9](p20- 37)实际上就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放在同一个层次上使用了。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认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是有差别的两种实践过程:社会建设,主要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于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10](p88- 89)李新市也认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和实践过程,社会建设侧重于宏观谋略;社会管理则侧重于社会运行过程中某个具体领域软硬环境的优化,执行国家社会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负责领导实施组织。[11](p23)因此,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有层次的两个概念,不能放在同一个层次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