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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02 11:4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留现 扈耕田

    组 员:张正瑞 张瑞玲 张丽娜 赵棚鸽 王秋 陈朝阳 丁惠灵

    二、招收计划

    面向对象:符合《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原则和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20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2024124-1212日(截止时间为1212日下午17点),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下载并填写《洛阳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王城校区基础实验楼人文学院党政办BN505-2

    2.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29195      

    3.考核方式: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化遗产三个专业均采取笔试+集中面试的方式(参加面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成绩采用百分制。

    4.考核时间:20241220日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请转入学生条件

    符合《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五、转专业的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统筹全院考核工作。

    2.接收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由5名在职专业教师组成,重点考核学生对于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体系的掌握和了解、专业特长等综合表现。

    3.20241220日前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两个方面。

    1)资格审查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过程中,学院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原专业容量等因素,判断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资格审查结果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所申请专业的笔试、面试考核。

    2)笔试、面试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负责人严格把关,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比例如下:

    专业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总计




    汉语言文学

    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20

    100

    所具备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基础知识,文学阅读与鉴赏,传统文化和文献知识

    40

    对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具体内容包括口语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30

    今后的专业学习计划

    10


    新闻学

    对新闻学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20


    100

    所具备新闻学专业学习的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包括:新闻工作的各学科基础知识,新闻专业实践活动所需要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40

    所具备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够在媒体实践中进行有效的沟通表达、高质量地完成信息表达和传播工作

    30

    今后的专业学习计划

    10

    文化遗产

    对文化遗产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20

    100

    所具备文化遗产专业学习的基础和能力,具体内容包括:与文化遗产领域相关的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和艺术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0

    所具备的文献阅读和田野调查能力

    30

    今后的专业学习计划

    10


    4.最终成绩评定:

    由专业考核小组的5名教师对于学生的笔试、面试分别进行打分,取平均分确定最终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转专业的录取程序

    1.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核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进行成绩排序,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够额定人数即止。

    额定人数:汉语言文学专业接收学生50名,新闻学专业接收学生35名,文化遗产专业接收学生25名。

    2.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监督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教务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公示录取转入学生名单,最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接收转入专业学生。

    3.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可对通过考核的学生进行适当的专业间调剂。

    4.本工作方案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41127

     人文-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xls 附件3: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