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现对2026年5月提出提前退休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7日至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27办公室。公示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缴费年限

退休类别

1

李玉美

1972.09

1997.0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累计满15年

因病提前退休



人事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