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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18/08/12 17:57:30    浏览: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为激励先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1个候选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2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按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学院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不再参加推荐。

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学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推荐。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1、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部门(含创新团队);

2、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8月15前,二级党委(总支)根据推荐条件,召开党委(总支)推荐工作会议,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集体全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不超过1,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二)8月16日,人事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监察、校工会等职能部门对党委(总支)推荐的省级先进候选集体及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省级候选集体及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提出推荐名单

(三)8月17日22日,推荐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推荐标准,注重实绩业绩。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教师参加推荐,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授、副教授参加推荐,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参加推荐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特别是要注意审核被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师德师风表现,由所在党委(总支)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党委(总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参加推荐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参加推荐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消奖励。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在参加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报送材料要求

(一)党委(总支)推荐工作报告1份(须加盖党委公章)。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各一式1份,由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各一式2份,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申报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申报表》。

(四)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

(五)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部门、候选对象部门、姓名、申报荣誉等)。

(六)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七)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8月10日开通,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访问。各申报人或集体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

(八)时值假期,请各党委(总支)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党委(总支)请于2018年8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王城校区行政楼421房间,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党委(总支),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65928115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峰

成员:李龙星  冯超  张宽亮  罗宪斌   郭强   张明海

王志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人事处

                                       2018年8月12日

 


   
  作者: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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